浙江加汇门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樘防火门及5万樘金属门生产线迁建项目、年产3万樘钢木门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3月23日,浙江加汇门业有限公司根据《浙江加汇门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樘钢木门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浙江加汇门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樘钢木门技改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会议的有: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环评单位)、上海梓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气设计单位)、金华金秋环保水处理有限公司(废水设计单位)、金华市科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废气设计单位)、金华科海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会人员组成验收组(人员名单附后)。会前验收组现场检查了该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会上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工程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金华科海检测有限公司关于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经认真讨论,提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加汇门业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武义县古马山工业功能区,生产规模为年产3万樘防火门及5万樘金属门和3万樘钢木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3年3月委托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浙江加汇门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樘防火门及5万樘金属门生产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3年武义县环境保护局以武环建[2013]22号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公司于2017年进行钢木门的技改,并委托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浙江加汇门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樘钢木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武义县环境保护局以武环建【2017】1号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36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万元,占总投资0.9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项目的整体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生产工艺方面:项目生产工艺与环评设计一致。
生产设备方面: 其中剪板机增加2台,冲床减少5台,热压胶合机减少1台,气动折弯机增加1台,冷压胶合机增加13台,门芯剪裁机增加1台,保护焊机减少2台锅炉淘汰2只。其余原环评保持一致。
原辅料方面:热风炉采用生物质颗粒,淘汰焦炭使用。项目其他实际消耗的原辅材料种类与环评基本一致,实际消耗的原辅材料种类与基本环评一致。
污染防治方面:喷漆废气经水洗+生化结合处理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与原环评一致。新增烘干有机废气由水喷漆+UV光解处理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总平面布置方面:整体来看,项目生产布置和原环评描述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清洗废水、喷漆水帘处理废水、转印废水)和生活污水。公司委托金华金秋环保水处理有限公司设计的废水处理设施2套,处理规模为分别为20m3/d、10m3/d。转印废水经沉淀回用;喷淋废水絮凝沉淀,定期排放污水处理设施;磷化清洗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入武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燃生物质颗粒热风炉烟气、喷塑废气、喷漆烘干废气、焊接废气、打磨、胶合废气。热风炉烟气废气配套旋风除尘装置+碱液喷淋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喷塑废气分别配套布袋除尘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喷漆采用水洗+生化结合处理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喷漆烘干有机废气水喷漆+UV光解处理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焊接废气、打磨、胶合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对其采用减震、隔声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金属边角料、转印废纸、废粉尘和员工生活垃圾;危险固废主要包括磷化废渣、磷化空桶、废漆桶、漆渣、废水处理污泥和废活性炭。危险固废统一收集储存于公司危废堆场,成膜槽渣、水处理污泥委托金华市升阳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处置,漆渣、废漆桶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排放结论
项目污水总排口中pH值及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锌、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二)废气监测结论
项目喷漆废气排气筒出口废气中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项目喷塑废气排气筒出口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项目热风炉排气筒出口废气中烟气黑度级及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燃气锅炉标准。
检测日,喷漆废气排气筒出口废气中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处理达标。
检测日,项目厂界四周无组织排放废气中苯、甲苯、非甲烷总烃浓度最高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监测结论
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废监测结论
成膜槽渣、水处理污泥委托金华市升阳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处置,漆渣、废漆桶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金属边角料、炭渣、防火板边角料、转印废纸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粉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企业经向外环境年排放二氧化硫0.007吨、NOx0.34吨、CODCr0.13吨、NH3-N0.008吨。符合批复中总量控制目标要求。SO2的排放量为0.007t/a<1.658t/a,NOx的排放量为0.34t/a<0.51t/a,CODCr的排放量为0.13t/a<0.48t/a,NOx的排放量为0.008t/a<0.072t/a。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废水、废气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周边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功能区的要求。
六、验收结论
浙江加汇门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樘钢木门技改项目(包含年产3万樘防火门及5万樘金属门生产线迁建项目)审批手续完备,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基本建立了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总量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企业应进一步采取措施,关注磷化替代工艺,减少废水的排放;
(2)按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废气的建设,以符合治规范的要求,确保废气中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进一步完善各类危废的收集、管理、处置工作及台账记录。
浙江加汇门业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3日
公示时间:2018年6月20日至7月20日
公示网站:www.jiahui.cc
举报电话:0579-89096880
附件:验收报告